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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安全与应急处    发布时间:2017-03-24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以构建行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深化行业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督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提升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质量,不断夯实行业安全生产基础,确保行业重大活动服务保障圆满、行业安全稳定。 
    二、组织领导 
    成立北京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市旅游委安全生产分管领导任组长,各区旅游委主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委安全与应急处(假日办),负责督导协调、指导执法检查工作。 
    三、工作原则 
    市旅游委统筹协调和部署全市旅游行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牵头开展重点区域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各区旅游委落实属地监管责任,按照行业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结合本辖区实际开展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全国“两会”安全生产保障专项执法行动 
    工作任务:对“两会”代表驻地及周边200米范围内宾馆饭店、社会旅馆,重点旅游景区消防、特种设备、燃气安全、食品卫生、禁飞情况等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2月1日至3月1日 
    (二)“一带一路”峰会服务保障执法检查 
    工作任务:重点围绕接待任务宾馆饭店、周边社会旅馆、景区(点)等旅游业态消防、特种设备、燃气使用、食品卫生、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应急预案等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4月至5月 
    (三)汛期执法检查专项行动 
    工作任务:对重点涉山涉水区旅游委防汛方案、防汛应急预案,重点景区(点)防汛制度建设、应急预案、应急演练、教育培训、防汛物资储备等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6月至8月 
    (四)党的“十九大”及“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保障专项执法行动 
    工作任务:对接待饭店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各区对属地宾馆饭店、社会旅馆、景区(点)等旅游业态消防、特种设备、燃气使用、食品卫生、教育培训、应急演练及预案、景区最大承载量等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9月至10月 
    (五)元旦、春节安全检查 
    工作任务:对旅游企业冬防、特种设备、燃气使用、用电、应急演练及预案、扫冰除雪、庙会(大型活动)等内容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时间:12月至次年1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是消除事故隐患,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各类重大活动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分工,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执法检查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二)严查严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域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实施保障措施。各区旅游委要主动牵头,强化部门联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双随机”、“四不两直”等方法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对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建立台账,指定专人负责督导企业限时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要督导企业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三)统筹抓建。各单位要将年度安全生产重点执法检查工作与行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落实、“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防止单打一,全面推进行业基层基础工作建设。 
    (四)确保效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区要摸清和梳理所辖旅游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研究分析执法行动实施情况和效果,推动解决突出、疑难问题。请各区旅游委及时报送执法检查工作信息(邮箱:anquanyuyingj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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